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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
1.申报时间:每年下半年开始受理(具体时间以科技部文件为准)。
2.申报须提交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附申报书、可行性报告一式五份及全部资料软盘)。
二、省级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
1.申报时间:每年元月至三月。
2.申报须提交省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附申报书、可行性报告一式五份及全部资料软盘)。
三、对认定立项的火炬计划项目颁发项目证书。
四、需申请贷款的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在立项后,由科技部向有关银行推荐;省级项目立项后,可直接与银行洽谈贷款事宜。
五、火炬计划项目统计工作由高新处组织进行。
六、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要提交验收申请、项目工作总结、技术报告等文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高新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发给验收证书。
重要说明:申报通知、申报软件、申报书下载等请参阅科技厅网站(网址:http://www.snst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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