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建议及咨询
签发原产地证、加工装配证和转口证明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外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转口证明书》的唯一一家商会性质的签证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对全国贸促会系统的出证认证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和指导。同时受理北京地区的产地证出证业务。该机构由熟悉外贸业务、法律知识,精通外语的人士组成。

经过多年的业务发展,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已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49家分会级签证机构及233个支会级签证代办点,形成了以我会为龙头、覆盖全国的高质量、高效率的出证认证服务系统。

自一九五二年成立伊始,作为具有商会性质的民间贸易促进团体,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在国际贸易进出口货物的通关、结汇、许可、产地等方面的出证认证工作中,以其公正性和权威性在国际上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为方便企业办理原产地证书,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同尊网商通资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推出了进出口企业网上申领系统。企业只需登录http://www.co.ccpit.org网站注册后即可以通过操作向导完成原产地证的全部签证过程。我会从2001年6月开始在全国贸促会系统全面推广实施原产地网上签证工程。

《原产地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简称C/O)是证明出口货物的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证明文件,即证明有关出口货物是中国天然获得的产品或是在中国经过了主要的及最后的制造加工工序的产品,且该制造加工工序使所用的主要原材料的外形、性质、形态或用途产生了实质性的改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中的中国原产产品判定标准。原产地证是确定出口产品原产地和进口国衡定关税的重要依据,也是出口结汇的必备单据之一。进口国要求出口国提供C/O,并以此作为支付货款并保证货物顺利通过进口国海关的前提条件之一。这种做法已成为国际上的通行惯例,在国际贸易中广泛应用。

《加工装配证明书》、《转口证明书》

对全部或部分使用进口原料、零部件进行加工装配的货物,因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中的判定标准,而未能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时,出口企业可向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申请办理《加工装配证明书》。转口贸易项下的货物,即经中国转口的外国货物,不能取得中国原产地证书,可依据规定办理《转口证明书》。
《加工装配证明书》和《转口证明书》的企业注册和办证程序与《原产地证明书》一致。
签发《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转口证明书》按国家规定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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