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建议及咨询
陕西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陕西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综合管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研究拟定本省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及“三无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来陕(回国)定居专家审批等管理事宜;研究完善博士后制度,负责博士后流动站、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研究拟定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省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政策法规;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科技副县长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宏观指导工作,研究拟定专业技术人员和及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聘用、考核、任免、培训、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研究拟定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指导实施;承办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点:陕西省政府大楼11楼25号   邮政编码:710006
  电话:(029)8729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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