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建议及咨询
驻陕西省人事厅纪检组、监察室职责

  
  监督检查省人事厅、编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行政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厅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对本部门行政人员实行《行政监察条例》规戈范围内的监督。受理检查人事厅、编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政纪的案件,在权限范围内,提出党纪、政纪处理的建议和意见,受理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协助厅党组。配合有关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开展党风党纪和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调查碉究本部门和全省人事编制系统在党风党纪及廉政勤政方面的情况,提出意见与建议,定期由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厅党组汇报。指导本部门和全省人事编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承办省纪委、省监察厅和本厅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地点:陕西省政府大楼4楼5号   邮政编码:710006
  电话:(029)87292298


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
邮政编码:710061
信息部联系电话:8539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