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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编制部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人事编制部门的廉政建设,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形象。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人事部门廉政建设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政治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人事编制工作的政策法规,保证中央政令和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在我省人事编制部门畅通,做到令行禁止。
二、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人事编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坚决纠正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当好人民的公仆。
三、建立廉政工作责任制。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各级人事编制部门的领导不但要对本部门、本单位的业务工作负全责,亲自抓,页要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廉政建设负全责,亲自抓。一级一级,层层抓落实。所有工作人员都要带头执行廉政建设的各级规定,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同一切违纪行为作斗争。
四、坚持“三公开、一监督、一轮换”制度。即在广大群众比较关注的招(公务员招收录用)、调(干部调配、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考(人事考试)、评(职称评定)、转(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晋(工资晋级、增资)等工作中,实行办事的政策、条件、指标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纪检监察部门和聘请的廉政监督员的监督;对直接办理上述公务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岗位轮换。
五、坚持回避制度。人事编制工作人员要带头实行有关公务员回避的规定。配偶、子女和其他近亲属人只要实行任职回避,在办理上述业务时也要自觉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也不得也其他方式施加影响。
六、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制止人事编制业务工作中的乱收费现象。由收费项目的单位,不经物价部门批准,不得收费;经过批准的,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标准。认真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准设立“小钱柜”。不准公款旅游,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吃喝玩乐。
七、全省各级人事编制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述规定。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力度,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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