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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统招大中专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或实行人事代理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如何办理计划申报?
国家统招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落实到“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民办机构等非公有制单位或实行人事代理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提供用人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编号,到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代理代理手续,审查符合条件的盖章后,由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汇总,分别报有关部门按规定入计划。
(2)大中专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a.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凭 国家制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陕西省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统一分配报到证》到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到;
b.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大专以上毕业生依据协议介绍到用人单位工作;对中专毕业生将依据协议和人才测评报告介绍到用人单位工作。
(3)如何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大中专毕业生工作满一年后,应到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由所在单位如实填写,与毕业生见习期的思想工作情况鉴定,本人一年工作总结一起,送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4)在非公有单位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要流动到国有单位,如何办理手续?
到非国有单位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一年内需要到国有单位工作的,分别由省教委、省人事厅负责改派;聘用合同期满后,要求到国有单位工作的,由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流动手续。
(5)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如何办理聘用手续?
a.毕业生持毕业证、户口本、学籍档案,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b.毕业生凭《人事档案管理卡》领取《国 家不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择业推荐表》和《聘用制干部审批表》;
c.毕业生持《推荐表》在规定的择业区 域内自由择业;
d.用人单位在《推荐表》和《聘用制干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到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
e.毕业生聘用后,由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工作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
(6)办理聘用手续的毕业生,能否向国有单位流动?怎样办理?
聘用到非国有单位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可以在非国有和国有单位之间流动;中专毕业生(职业中专毕业生)工作满五年后允许向国有单位流动。流动时,根据本人要求和工作需要,通过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办理吸收录用国家干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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