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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理人员如何办理结婚手续?
代理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结婚条件的,均可向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结婚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a.人事档案管理卡;
b.男女双方原工作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及户口本。其中已婚离异人员应提供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书(或判决书),已婚丧偶人员还应提供结婚证书及配偶死亡证明;
c.应届毕业生直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的代理人员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向有关婚姻登记部门据实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d.在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
(2)生育指标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
凡由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人事档案,户粮关系在西安市内的已婚女性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的,可以通过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向有关计生部门申领计划生育指标。
应在怀孕三个月内申领。申领指标前需到指定的优生优育培训学校接受培训,到省人才交流中心领取《计划生育申请表》。
申领时需持结婚证、优生优育培训证明、怀孕诊断病历、户口簿、两寸夫妻合影两张及夫妻双方生育状况证明等材料,到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申领手续。
(3)独生子女证及户口介绍信办理程序
在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指标的女性应在生育后三个月内申领独生子女证。申领时需提供生育证、节育证明、出生证及申请表。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独生子女证后向申领者提供新生儿落户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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