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建议及咨询
住房公积金

  
(1)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对象?

(2)住房公积金的构成?

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由职工缴存额和单位补贴额两部分构成。

(3)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

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和单位补贴比例各暂按不低于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5%确定。

(4)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

(1)在每年的12月20日之前,一次性缴清下年度上半年住房公积金,6月20日以前,缴清下半年住房积金;

(2)暂未落实聘用单位的人员,可以申请停交,待重新聘用后再开始缴交;

(3)住房积金可以用现金缴纳,也可以用支票形式缴纳。  

(5)住房公积金户名、帐号、开户行?

户名:陕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人事代理人员住房公积金
帐号:215-144754-01
开户行:工行南关支行

(6)申请开户须提供什么证明?

(7)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对象?

凡已正常向省资金中心缴有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购买或大修自住住房资金不足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8)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1)具有西安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本人住房公积金按规定连续每月及时足额缴存省资金中心一年以上,期间未发生断缴、补缴的情况;

(3)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备支付所购住房首期房价额或大修费用的30%的自有资金(不含支用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部分);

(5)能提供购房或大修自有住房的有效证明文件及资料;

(6)省资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保证人;

(7)省资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
邮政编码:710061
信息部联系电话:8539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