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建议及咨询
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统筹中心职责

  负责省属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中央驻陕单位合同制工人以及军队系统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的非军籍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用征缴工作。负责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标准的审核和支付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养老保险经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提出解决意见。
  办公地点: 省政府新城大院北门内  邮政编码:710006
  电话:(029)87292112(主任) 8729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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