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建议及咨询
增人增资批件审核

    各单位办理新增人员,要在编制定员之内,根据当年人事计划的总休安排,凭“控编通知单”、“增人计划卡”和新增人员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填报《陕西省省级机关新增人员工资审批表》或《陕西省省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工资审批表》(表样附后),经主管部门复核后报审核中心审核。

新增人员的有关材料是指:

1、军转干部,需军转办安置介绍信、工资介绍信,由主管部门二次分配的,需主管部门行政介绍信。

2、复退军人,需民政部门安置介绍信,由主管部门二次分配的,需主管部门行政介绍信。

3、国家计划内的统招统分大中专毕业生,需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国家计划内的大专以上自费生和计划外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毕业生,需录用干部通知书。

4、招干、招工、需省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招干、招工计划和批复。

5、调动人员,从西安市以外的地区调入市内单位的人员,需省人事厅人才流动开发处的调动批复、工资介绍信;省委组织部任命的厅、局级领导干部,需组织部的任职通知和工资审批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之间调动的,需调出单位的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其他调动,需调出单位的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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