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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省军转安置工作部门的领导下,按照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政策规定,制定全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服务的具体办法。
2、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核定、预(决)算的编制、申报、发放确认、停发审批、调整和监督工作。
3、办理协调省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所需经费预(决)算的编报工作。
4、负责全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的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的审核支付工作。
5、研究制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办法,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工作。
6、负责全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档案副本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的协调工作。
8、负责全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异地就业迁转手续的审核工作。
9、对全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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