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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疗用生物制品
(一)综述资料
1、药品名称。
2、证明性文件。
3、立题目的与依据。
4、研究结果总结及评价。
5、药品说明书样稿、起草说明及参考文献。
6、包装、标签设计样稿。
(二)药学研究资料
7、药学研究资料综述。
8、生产用原材料研究资料:
(1)生产用动物、生物组织或细胞、原料血浆的来源、收集及质量控制等研究资料;
(2)生产用细胞的来源、构建(或筛选)过程及鉴定等研究资料;
(3)种子库的建立、检定、保存及传代稳定性资料;
(4)生产用其它原材料的来源及质量标准。
9、原液或原料生产工艺的研究资料。
10、制剂处方及工艺的研究资料,辅料的来源和质量标准,及有关文献资料。
11、产品质量研究资料及有关文献,包括参考品或者对照品的制备及标定, 以及与国内外已上市销售的同类产品比较的资料。
12、临床研究申请用样品的制造和检定记录。
13、制造和检定规程草案,附起草说明及检定方法验证资料。
14、初步稳定性研究资料。
15、直接接触制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
(三)药理毒理研究资料
16、药理毒理研究资料综述。 17、主要药效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8、一般药理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9、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0、长期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21、动物药代动力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2、致突变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3、生殖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4、致癌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5、免疫毒性和/或免疫原性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
26、溶血性和局部(血管、皮肤、粘膜、肌肉等)刺激性等主要与局部、全身给药相关的特殊安全性试验研究和文献资料。
27、复方制剂中多种组份药效、毒性、药代动力学相互影响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8、依赖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四)临床研究资料
29、国内外相关的临床研究资料综述。
30、临床研究计划及研究方案。
31、临床研究者手册
32、知情同意书样稿、伦理委员会批准件。
33、临床研究报告
(五)其他
34、临床前研究工作简要总结。
35、临床研究期间进行的有关改进工艺、完善质量标准和药理毒理研究等方面的工作总结及试验研究资料。
36、对审定的制造和检定规程的修改内容及修改依据。 37、稳定性试验研究资料。
38、连续三批试产品制造及检定记录
二、预防用生物制品
1、综述资料。
(1)新制品名称;
(2)证明性文件;
(3)选题目的和依据;
(4)药品说明书样稿、起草说明及参考文献;
(5)包装、标签设计样稿。
2、研究结果总结及评价资料。
3、生产用菌(毒)种研究资料。
(1)来源和特性:生产用菌(毒)种的来源、可用于生产的研究资料或者证明文件、历史(包括分离、鉴定和减毒等),特性和型别、对细胞基质的适应性、感染性滴度、抗原性、免疫原性、毒力(或者毒性)等研究;
(2)种子批:生产用菌(毒)种原始种子批、主代种子批、工作种子批建库的有关资料,包括各种子批的代次、制备、保存,生产用工作菌、毒种种子批的检定报告,检定项目包括外源因子检测、鉴别试验、特性和型别、感染性滴度、抗原性、免疫原性等;
(3)传代稳定性:确定限定代次的研究资料,检定项目参见种子批的检定项目;
(4)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生产用工作种子批的检定报告。
4、生产用细胞基质研究资料。
(1)来源和特性:生产用细胞基质的来源、可用于生产的研究资料或者证明文件、历史(包括建立细胞系、鉴定和传代等),生物学特性、核型分析、外源因子检查及致肿瘤试验等研究;
(2)细胞库:生产用细胞基质原始细胞库、主代细胞库、工作细胞库建库的有关资料,包括各细胞库的代次、制备、保存,对细胞库进行全面检定,检定项目包括生物学特性、核型分析及外源因子检查等;
(3)传代稳定性:确定使用的限定代次,检定项目参见细胞库的检定项目,并增加致肿瘤试验;
(4)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生产用细胞基质工作细胞库的检定报告;
(5)培养液及添加成份的来源、质量标准等。涉及牛源性物质的,需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资料。 5、生产工艺研究资料。
(1)疫苗原液生产工艺的研究:优化生产工艺的主要技术参数,包括细菌(或者病毒)的接种量、培养条件、发酵条件、灭活或者裂解工艺的条件、活性物质的提取和纯化、对人体有潜在毒性物质的去除、结合疫苗中抗原与载体的结合工艺、联合疫苗中各活性成份的配比和抗原相容性研究资料等,提供投料量、各中间体以及终产品的收获量与质量等相关的研究资料;
(2)制剂的处方和工艺,并提供确定依据;辅料的来源及质量标准。
6、产品质量研究资料。
(1)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检定结果,包括联合疫苗、结合疫苗中各单组份的质量标准和检定结果;
(2)检定方法的研究以及验证资料;
(3)产品抗原性、免疫原性和动物试验保护性的分析资料;
(4)生产过程中加入对人有潜在毒性的物质,应提供生产工艺去除效果的验证资料,制定产品中的限量标准并提供依据;
(5)动物过敏试验研究资料;
(6)与同类制品比较研究资料;
(7)抗原组份、含量、分子量、纯度的测定,特异性鉴别,以及非有效成份含量(或者残留量)等的检测等;
(8)制品的动物安全性评价资料;
(9)采用DNA重组技术生产的疫苗,应参照治疗用生物制品要求。 7、制造及检定规程草案,附起草说明和相关文献。
8、临床研究申请用样品的制造检定记录。
9、初步稳定性试验资料。
10、生产、研究和检定用实验动物合格证明。
11、临床研究计划及研究方案。
12、临床前研究工作总结。
13、国内外相关的临床研究综述资料。
14、临床研究总结报告,包括知情同意书样稿、伦理委员会批准件。
15、临床研究期间进行的有关改进工艺、完善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工作总结及试验研究资料。
16、确定疫苗保存条件和有效期的稳定性研究资料。
17、对审定的制造和检定规程的修改内容及其修改依据。
18、连续3批试产品的制造及检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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