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省、市人民政府、上级物价部门制定的价格规章、行政措施、管理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研究提出本市地方性价格法规的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物价工作。
提出本市市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措施,拟定价格调整计划、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价格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的价格工作,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协调工作。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调整、制定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规定作价原则、作价办法。
组织、指导、协调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处理价格违法行为。
监测、分析商品、服务市场供求状况和价格变动趋势,组织成本调查,开展价格信息服务。
指导开展价格咨询、价格鉴证、价值评估等价格事务工作。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协调、处理价格争议,衔接本市毗邻地区的价格。
负责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值班电话:(029)7295314 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 价格政策咨询电话:16865555
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7295314 (029)7264125
协助局领导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当好参谋;催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督促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落实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及局务会决定事宜;机关人事管理、干部考核培训、思想教育、职称改革、老干、普法、保密工作,组织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机关的财务管理、公费医疗、房产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后勤管理和服务、家属院的管理、安全保卫以及区、县物价部门有关经费的管理工作;机关的文秘打印、机要收发、档案管理、信访接待、计划生育工作;全市物价系统干部培训和区县物价检查所长任免的有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处 联系电话:(029)7295602 (029)7295634
根据国家价格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计划和措施,负责起草全市年度及阶段性物价工作安排意见、物价工作总结报告和其它综合性文件材料;建立健全我市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度,了解掌握并及时通报、反馈价格调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地方性价格法规草案及综合性价格规章、制度、办法的起草工作;会同有关处、室(所)研究制度实施细则、实施办法、并对价格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研究拟定我市重要商品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并按照规定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市场价格;组织开展价格理论研究和论文评选活动,开展物价工作宣传,承担价格学会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农产品处 联系电话:(029)7295201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农业产品(商品)和交通运输(铁路、航空、水运、公路公路客货运输)价格以及有关经营性收费标准方面的物价方针、政策。对国家和省下达的有关工、农业产品和交通运输价格以及有关经营性收费标准方面的调价方案,作价原则和作价方法,组织实施。编制西安市工、农业产品(商品)、交通运输、有关经营性收费年度调价计划和调价方案。制订有关工、农业产品(商品)、交通运输、经营性收费的作价原则和作价办法,并对其实行监审。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和调整有关工、农业产品(商品)和交通运输价格以及有关经营性收费标准。调查研究工、农业产品(商品)和交通运输价格以及有关经营性收费标准管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负责全市餐饮业价格管理、等级评定和年度审验。协调、处理工、农业产品(商品)和交通运输以价格及有关经营性收费标准争议;协助处理有关价格违纪案件。指导区、县物价部门有关工、农业产品(商品)和交通运输价格以及经营性收费标准的管理工作。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行政事业性收费处 联系电话:(029)7250590 7295212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收费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我市具体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有关的经营性收费和旅游涉外价格方面的管理监督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审定其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依照规定,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并定期审验及换证;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清费治乱及减轻农民负担和企业负担工作;协调处理有关收费争议和配合有关部门对收费违纪案件的处理工作;调查研究收费管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区、县物价部门有关收费管理和旅游涉外价格方面的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房地产价格处 联系电话:(029)7272682 7295493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价格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我市房地产价格管理办法、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收费进行管理,规范其收费行为;定期公布拆迁安置和房屋重置价格,实施房地产交易成交价格申报审批制度;参与制定城镇划拨土地使用权收益金标准,调整有关房屋租金标准及制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与有关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土地、房产评估资质;协调、处理有关房地产价格争议;协助处理有关房地产价格违纪案件;指导区、县物价部门房地产价格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物价检查所 联系电话:(029)7622008 7622018 7625128
宣传贯彻国家的物价方针、政策和物价检查法规、规章。监督检查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费标准、作价原则、作价办法执行情况。查处并纠正价格违法案件和行为。搞好明码标价的宣传、普及、规范、检查和明码实价工作。负责全市“双信”单位评选工作。帮助企业加强内部价格管理。指导、协县区、县物价检查所的工作;指导组织职工的街道义务物价监督检查工作。受理全市价格检查复议案件。安排组织全市物价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统计、评比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理论研究、论文评选和宣传指导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价格认证中心 联系电话:(029)7295380 (029)7251250
对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办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涉及的扣押、追缴、罚没、纠纷、抵债物品等进行价格认定。对各类有形和无形资产以及各种劳务价格进行评估。主要包括:依法对国有资产、房产、地产的评估。对各种生产和生活资料价格的评估。对抵押物、拍卖物、过期无主物、留置物以及保险理赔等物品价格的评估。对需要评估的服务项目的价格评估。为部门、行业或企业的调定价工作提供前期调研和可行性研究、咨询。协助调解价格纠纷、查处价格违纪案件。培训企事业单位的价格管理人员。受聘担任企业常年价格顾问。办理其他涉及价格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指导区、县价格事务所的业务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本调查队 联系电话:(029)7295300
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调查品种和调查点;研究制定调查方法和规章制度;督促、指导各区县成本调查队和市级有关部门的成本调查工作;负责成本调查资料的综合分析、汇总与上报;组织区、县开展价格、成本专题调查和成本预审,为政府制定有关价格政策提供依据;兼顾农村大集镇的物价检查;定期对成本调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成本调查工作经验;编印有关成本资料;负责组织和落实上级下达的成本调查任务,并督促按时,准确完成;参与全市粮、油、肉、菜、蛋价格调节基金,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的制订和调整工作。
价格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29)7232853 (029)7232851
西安价格信息中心是西安市物价局从事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预测,向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西安价格信息中心是西安市物价局从事市场价格监测、分定期报送有关价格监测资料,开展价格信息资源开发、服务,建设西安价格信息网络的专门机构,研究、分析市场物价形势,监测、反映市场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动态,并提出政策建议;建立健全价格信息统计监测报告制度,准确及时提供各类价格信息资料;编辑发行价格信息刊物,定期公布重要商品市场行情;建设完善西安价格信息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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