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咸阳市物价局1981年成立,为咸阳市政府组成部门。局机关编制24人,
1名局长,2名副局长,2名助理调研员;内设三个科,三个科室依次为:监测监督科,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下属四个纳入公务员管理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为:咸阳市物价检查所、咸阳市副食品价格风险调节基金办公室,咸阳市工农产品成本调查队,咸阳市价格认证中心。
监测监督科:电话:0910-3210301 传真:0910-3210293
价格管理科:电话:0910-3210296
收费管理科:电话:0910-3210299
下属单位
咸阳市物价检查所:电话:0910-3210297
咸阳市工农产品成本队:电话:0910-3210268
咸阳市副食品价格风险调节基金办公室:电话:0910-3210294
咸阳市价格认证中心:电话:0910-3210303
主要职能
监测监督科:承担局办公室及综合业务,负责人事管理、干部考核、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类综合材料、资产财务管理、文秘打印、宣传教育、通讯信息、后勤服务、法律法规、党务政务、廉政建设、综合协调、干部培训工作;承担组织市场价格信息的采集、收集、分析、编报工作,及时掌握价格动态,分析价格走势,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监督检查本系统内价格行政执法行为。
价格管理科:承担调整市管工农产品价格,管理、受理省上委托的价格事务,处理价格争议,负责公用事业价格、路桥收费的制定调整工作,承担电力、电信价格、新型产品价格制定工作。
收费管理科:负责全市范围内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审核工作和收费许可证的发放、变更、注销、年审工作,承担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的调整工作,管理经济适用房价格、中介服务机构收费。
咸阳市物价检查所:监督检查国家制定的商品、服务价格收费执行情况,查处价格违法案件,开展价格举报工作茧自缚,组织市场物价检查,开展明码标价及“双信”单位评比工作。
咸阳市工农产品成本队:负责全市工农产品成本、工业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成本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餐饮业分等定级价格管理,监督废旧车辆交易价格、农村价格执行情况。
咸阳市副食品价格风险调节基金办公室:负责副食品价格风险调节基金的管理使用;参与市场物价形势分析,配合抓好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的落实、检查工作。
咸阳市认证中心:负责价格认证工作,涉案物品价格评估及土地、房地价格评估,承担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损、物损价格鉴定工作。
办公地址:咸阳市渭阳中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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