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信息中心
(一)工作原则:
依据卫生部有关全科医学教育的文件精神,制定我省有关的政策规定。
(二)工作程序:
1、按照省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部署,合理布局全科医学教育基地;
2、申请设立全科医学教育基地的单位,应填写有关表格,并附说明材料,经地市卫生局同意,报省厅科教处;
3、依据相关政策,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进行评审;
4、评审结果提交处务会讨论;
5、全科医学教育基地由厅长办公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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