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建议及咨询
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医院认定程序

统计信息中心

    (一)工作原则: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医院认定工作的文件精神,开展此项工作。

   (二)工作程序:

   1、申请临床教学医院的医疗机构,应填写有关申请书,并附说明材料,经高等医学院校同意,报省厅科教处;

   2、依照教育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专家和管理人员进行评审;

   3、评审结果提交处务会研究;

   4、高等医学院临床教学医院的批准由厅长办公会审批;

   5、该项目在收到申请书后4O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办理情况提交厅长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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