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建议及咨询
继续医学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程序

统计信息中心

    (一)工作原则:

   依据卫生部、人事部有关继续医学教育的政策法规,制定我省卫生系

  统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政策。

   (二)工作程序:

   1、按照省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部署,合理布局继续医学教育基地;

   2、申请单位应填写有关表格,并附说明材料,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意,报省厅科教处;

   3、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进行评审;

   4、评审结果提交处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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