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建议及咨询
职称工作程序

统计信息中心

    一、考试:

   凡欲申报晋升卫生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外语(医古文)考试(按文件规定免试者除外)。

   二、申请:

   外语(医古文)考试及格并符合晋升条件者,填写评审表,向单位提出申请。

   三、推荐(评审、定职):

   符合定职或初级职称晋升条件者,由单位进行定职或评审、审批。申请晋升中、高级职称者,则由单位进行量化考核,做出实事求是的鉴定,按空余指标(岗位)数,进行推荐,并逐级上报省卫生厅职改办。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评审材料真实性负责。

   四、资格审查:

   省卫生厅职改办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及评审材料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交省卫生高(中)级职称评委会进行评审。    五、评审:

   评委会对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认真评价、量化打分和无记名投票,评审通过者,报省卫生厅职改领导小组审议。

   六、审议、审批:

   省卫生厅职改领导小组对高、中级职评委会(含厅直单位中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高级职称人员报省人事厅审批,中级职称人员由省卫生厅审批。

   七、办证:

   高、中、初级职称经相应部门审批后,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持批文、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领取任职资格证书登记表和任职资格证书,到省卫生厅职改办统一办理任职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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