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建议及咨询
纪检组监察室信访工作程序及要求

统计信息中心

    一、认真受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做好来信来访的登记,并及时送领导阅批。

   二、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凡属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来信来访,要及时妥善处理;对管辖范围以外的信访问题,按照被检举对象的隶属关系或问题性质,及时转办。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转办要结果的信访件,加强督办。对久拖不办的问题,可下去调查了解,督促处理。

   四、保护群众检举、控告、申诉或提出批评建议的民主权利,不得把群众揭发控告的信件材料转交或透露给被揭发控告的单位或个人。

   五、领导批示的信访材料,核查后符合结案要求的应及时结案,并按规定立卷归档,受理信访问题的材料要齐全,手续要完备。

   六、筛选信息,及时综合反映。认真分析、总结发现和报告信访中暴露出来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七、坚持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对群众信访中提出的合理要求,凡能够解决的,要帮助予以解决;一时难以办到的,要讲清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对不合理的要求,要主动宣传有关的政策规定,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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