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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证书》核发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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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陕西省医师资格执业注册实施暂行规定》(陕卫医发〔1999]59号)第十六条。

   (二)工作程序

   由各地市提交下列材料:

   (1)医师资格认定申请;

   (2)医师资料证书申领人员花名册、照片及申请人身份证明;

   (3)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

   (三)办理时间:

   (1)在医师资格考试成绩下达后9O天内办理医师资格证书的核发事宜。

   (2)经办人收到地(市)卫生局提交的材料后于1周内完成审核工作。合格者发给医师资格证书。

   (3)审核、盖章后,执业证书申领人员花名册留省卫生厅医政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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