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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台(站)频率占用费年度收费标准表
序号 台(网)种类 收费标准 备注
1 蜂窝公众通信 基站 100万元/每网每兆赫(全国网)
50万/每网每兆赫(跨省区域网)
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
手机 50元/台 由经营单位向用户统一代收缴
2 集群无线调度系统 5万元/每频点(全国范围使用) 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
1万元/每频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使用)
2000元/每频点(地、市范围使用)
由省级无委收取
3 无线寻呼系统 200万元/每频点(全国范围使用) 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
20万元/每频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使用)
4万元/每频点(地、市范围使用)
由省级无委收取
4 无绳电话系统 150元多基站 由省级无委收取
5 电视台 10万元/每套节目(中央台)
5万元/每套节目(省级台)
1万元/每套节目(地级台)
5000元/每套节目(县级台)
中央级电台、电视台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其它由省级无委收取。
广播电台 1万元/每套节目(中央台)
5000元/每套节目(省级台)
500元/每套节目(地级台)
100元/每套节目(县级台)
6 船舶电台(制式电台)
1600总吨位以上的船舶
1600总吨位以下的船舶
功率≥20马力的渔船


2000元/每艘
1000元/每艘
100元/每艘

7 航空器电台(制式电台)
1.固定翼飞机
27吨以上
5.7吨至27吨(含)
2.旋翼飞机

3000元/每架
2000元/每架
1000元/每架
500元/每架
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
8

除以上栏目外1000MHz
以下的无线电台
固定电台(含陆地电台)
移动电台(含无中心电台



1000元/每频点
100元/每台
9 微波站
工作频率10GHz以下
工作频率10GHz以上
有线电视传输(MMDS)

40元/每站每兆赫(发射)
20元/每站每兆赫(发射)
600元/每站每兆赫(发射)
10 地球站 250元/每站每兆赫(发射)
11 空间电台 500元/每兆赫(发射) 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

备注中标有“*”的项目,按无线电频率管理权限,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分别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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