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建议及咨询
产品质量申诉

一、办理条件:

  1. 申诉内容必须实事求是;
  2. 应提供书面材料;
  3. 必须写清申诉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被申诉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购买日期、商品名称、牌号、规格、数量、价格及存在的质量问题、证明材料及申诉要求;
  4. 应避免商品丢失,投诉办不接受存放实物和原始票证单据,但申诉人可提供票证单据的复印件。
  5. 必须通过质量检验来判定质量责任的,检验费用先由申诉人预付,处理终结时,由责任方支付。

二、工作流程:





办理期限:产品质量申诉7日内作出处理、移送处理或不予处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诉人。产品质量争议调解自接到申诉人提供的书面材料之日起一般情况下30日内终结调解,对于复杂的产品质量争议可延长30日。

    

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
邮政编码:710061
信息部联系电话:8539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