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会计核算中心二厅

    陕西省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是根据中纪委二、三、四次全会关于推行会计委派制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在省级部门和直属机构全面推行会计委派制并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决定,经省编委批准于2000年7月1日正式成立,是以会计核算和监督为其基本职能、采取“会计集中核算”的运作模式,实行“一厅式办公、柜组式作业”组织形式的一个专职会计核算机构。
    会计中心的基本职能是,在纳入中心集中核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的情况下,由会计中心按照“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原则集中办理各单位的具体会计核算和监督业务。目前中心在编85人,下设两个核算大厅,13个核算部,5 个业务管理部。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范围包括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法检两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共120个。纳入集中核算的资金范围包括财政供给的行政经费、事业费及专项经费;中央部委的专项拨款;预算外资金;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等其他收入。中心按照不同的资金性质设立核算帐户260套, 平均每天处理原始凭证3200余份,签开支票210份,银行资金拨量1200万元。
    会计中心成立以来,完成了组织机构、系统网络和业务开展等项建设内容,完成了纳入集中核算范围的全部单位资金和账务的顺利移交,实现了会计集中核算的平稳过渡,保障了单位的正常业务需要。正式运行一年中,拒付各种违规支出190次,涉及金额390.9万元;纠正各种不规范原始凭证992份,涉及金额1602.9万元,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00年会计中心被省纪检委授予全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先进集体,2001年被财政厅评为两个文明建设先进集体,中心党支部也被财政厅直属机关党委授予2000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02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陕西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审核流程图:

陕西省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工作接待首问责任制度

陕西省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办事预约制度

陕西省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业务工作限时办结制度

联系电话:核算一----十部 87293551----87293560  核算十一部 85253130  核算十二部 85254010  核算十三部 85256557  

核算一至十部办公地址:省政府大楼东二层                     核算十一至十三部办公地址:陕西省政务大厅三层

地址:西安市南郊朱雀广场省体教公寓B座A段陕西省政务大厅 
邮政编码:71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