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业务工作限时办结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单位到中心办理会计业务,在业务合法、程序合规、手续齐全的前提下,中心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根据服务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相关事务。
    二、承诺期限
    (一)现金支付业务应于接单时即时完成。
    (二)其他支付业务上午接单者当天完成,下午接单者次日上午完成。
    (三)财务处理应于支付凭证处理后即时完成。
    (四)银行对账应于月终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会计月报正常情况下应于月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年报按要求时限完成。
    (六)查询会计信息业务应于查询时即时完成。
    三、违诺处理
    因工作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办理上述业务超过服务承诺期限,责令限期办理并向单位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