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外商投资综合服务中心业务工作限时办结制度

    一、 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当事人到省外商投资综合服务中心办理业务,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应当根据政务服务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当事人提出的有关事务。
    二、 承诺期限:
    (一)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事项审批:在提交材料齐全、合法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法定30-90日)办结。
    (二)外商投资两类企业资格认定:在提交材料齐全、合法的情况下,2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10个工作日办结(法定45日)。
    (三)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清单)确认:在提交材料齐全、合法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办结(法定10日)。
    (四)外商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在提交材料齐全、合法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办结(法定30日)。
    (五)外商投资企业出国审批:在提交材料齐全、合法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办结。
    (六)合法批准证书:在提交材料齐全、合法的情况下,1个工作日办结。
    三、违诺处理:因工作人员个人责任致使办理上述手续超过承诺时限,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领导对责任人批评,并限期办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视情节,给予责任人纪律处分或调离原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