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首问负责制是指最先接待单位咨询或办理业务的中心工作人员或 第一位接待当事人来电询问或者来访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的制度。 三、首问责任人应做到态度热情,用语文明,举止端庄,行为规范,详细解答当事人提出的有关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 四、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责任人应负责解答、处理有关事项。手续齐全的,应及时办理;手续不全的,应耐心地做好解释、说明、指导工作。 五、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本职范围内的事务,应耐心、详细的告知当事人承办该事务的具体部门及所处位置,必要时做好联络、协调工作。 六、节假日值班的中心工作人员,应作为首问责任人,负责联络有关人员,协助办理有关事项。 七、对违反首问负责制度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直至解聘。 |